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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2024年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二)艺术类 1.语言类(朗诵、话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2021-2023学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比赛、戏剧比赛市级一、二等奖(含县级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须为主要参演人员,由初中学校提供统一公示证明); (2)2021-2023学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其他语言类(演讲、朗诵、戏剧)比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须为主要参演人员,由初中学校提供统一公示证明)。 2.声乐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2021-2023学年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比赛个人项目(独唱)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2)2021-2023学年中小学生艺术节合唱比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骨干成员(每校限推4名,需提供初中学校统一公示证明)。 3.钢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2021-2023学年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钢琴)独奏比赛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2)2021-2023学年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合唱、合奏比赛市级一、二等奖及以上键盘类成员(没有个人获奖证书者,需持有集体荣誉证书并提供初中学校统一公示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