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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四中学中英合作高中杭州第四中学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浙教许可〔2013〕14号)和教育部备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PDE33UK5A20120705N)。 杭州第四中学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由中国普通高中基础课程,英国中、高级普及教育证书课程,国外大学入学必需的考试雅思、托福等补充课程,大学升学指导课程四部分组成。中国普通高中基础课程由中方教师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必修部分(与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一致)教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毕业条件达到要求的学生获得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英国中级普及教育证书课程(IGCSE)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任教师教授(包括英语ESL、数学、物理、化学、经济等课程),整个课程在高一完成;英国高级普及教育证书课程(A-Level)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任教师教授(包括数学、进阶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经济学、商业研究、会计、部分人文与社科类等课程),整个课程在高中第二、三年完成。学生将参加剑桥大学国际考评部的上述两类课程的全球统考,考试合格者获得剑桥大学国际考评部颁发的剑桥高中课程证书(CAIE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补充课程包括雅思、托福等,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任教师教授。大学升学指导课程由专业团队进行指导。 一、依据和原则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3〕2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市区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23〕25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杭州第四中学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中外合作班”)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2.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牵头,纪委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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